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梅仙选厂尾矿建材化利用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21 00:00 来源:http://www.jdky-ece.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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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梅仙选厂尾矿建材化利用项目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13015680231、0598-822129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9月2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10月2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梅仙选厂尾矿建材化利用项目(二次招标)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经采购单位研究决定于2019年10月1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编号FJYDYZ[2019]030号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梅仙选厂尾矿建材化利用项目(二次招标)暂停采购的公告,现恢复采购并作如下更正:
1、合同第三条项目内容中要求“由乙方负责投资安装渣浆泵和尾矿输送管道,将尾矿浆自甲方梅仙选厂24米浓密池底引至尾矿压滤车间,并负责后续尾矿浆输送工作。”;
调整为“由乙方负责投资安装渣浆泵和尾矿输送管道,将尾矿浆自甲方梅仙选厂24米浓密池底引至尾矿压滤车间,并负责将尾矿浆自24米浓密池底输送至尾矿压滤车间。”合同第五条规定“合作期限为五年”;
调整为“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期限内最低的尾矿渣处理量为120万吨”。
2、合同第六条“尾矿处理数量为压滤车间压滤后的尾矿渣以地磅数量(扣除水分)为结算数量”;
调整为“尾矿处理数量为压滤车间压滤后的尾矿渣以地磅数量(扣除水分)为结算数量。在尾矿综合处理单价之外,由甲方对尾矿渣中含水率在12%以内水分包括但不限于短途装运和压滤车间运行等费用进行补贴(含水率以尾矿渣发货时取样检测为准,含水量以尾矿渣过磅量乘以含水率为准, 补贴费用=含水率*尾矿渣过磅量*20元/吨),超过12%的含水率甲方补贴费用按12%计算(补贴费用=12%*尾矿渣过磅量*20元/吨),按月进行结算支付。因甲方补贴以上费用,按照五年合作期内最低的尾矿渣处理量120万吨且含水率为12%计算,合计288万元,(即120万吨* 12%*20元/吨=288万元),在双方合作申报项目申报资金成功后,优先从项目申报资金中扣除288万支付给甲方。如处理量超过120万吨,超过部分据实计算,相关费用并从项目申报资金扣除。剩余部分按照合同第七条“项目申报”条款进行分配。同时涉及项目申报资金相关费用应符合项目资金财务管理规定。”。
其它招标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关注。
3、更正后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10-21 09:00 报名截止时间:2019-10-23 17:30
4、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10-30,15:00
5、更正(补充)后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10-30,15:00。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二路246号(物资大厦一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尤溪县梅仙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丽辉 1885980720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尤溪县城关七五路3号楼5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小陈 电话:13015680231、0598-822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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