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发布日期:2019-01-17 00:00 来源:http://www.jdky-ece.com 点击: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梅仙选厂原矿加矿工程项目,招标人为 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三明市尤溪县梅仙镇;
2.2. 项目规模:每月约8.5万元,全年约100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招标类型: 总承包 ;
(2)招标内容:梅仙选厂原矿加矿;
2.4. 最高限价:人民币2.99元/吨。
2.5.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6.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7. 投标人必须具备原矿装卸营业许可证。
2.8.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9.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
2.10. 其他资格要求: / 。
2.11.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01 月 17 日至 2019 年 01 月 21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5时 00 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尤溪县城关七五路3号楼5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取选厂处理每吨原矿固定单价方式,以最低报价确定中标人 。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仟元整(¥5000.00元) ;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企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转账凭据或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4日上午14:30,提交地点为: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网站(http://www.jdky-ece.com/)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尤溪县梅仙镇 ,邮编: 365101
电话: 13705060117
联系人: 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尤溪县城关七五路3号楼501,邮编:365100
电话:13015680231
联系人:陈女士